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需要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临时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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