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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