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第五章 环境污染防治

第四十五条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第五章 环境污染防治 第四十五条 本市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石油、化工、钢铁、电力、冶金等相关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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