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第三章 投资与经营 第十条 上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第三章 投资与经营 第十条 在开发区内进行投资,投资者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