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三条 上海市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三条 居住区绿化应当合理布局,选用适宜的植物种类,综合考虑居住环境与采光、通风、安全等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