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开展绿色建筑相关业务培训,提供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组织、引导会员参与绿色建筑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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