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十九条

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九条 本市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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