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本市优先发展城市轨道公共客运交通。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给予支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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