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四章 通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四章 通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乘坐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使用安全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7-07-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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