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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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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第二十六条
上海市遗体捐献条例 第二十六条 接受、利用捐献的遗体,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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