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