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上海航运交易所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依照本规定对航运交易所进行管理和监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6-10-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