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六十一条 东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六十一条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立法专家咨询制度、立法协商制度和基层联系制度,健全立法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机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