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