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四十条
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防治措施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二)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及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三)在施工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和沉淀过滤设施,施工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四)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五)道路挖掘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道路挖掘施工完成后及时修复路面;
(六)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七)施工现场铺贴各类瓷砖、石板材等装饰块件的,禁止采用干式方法进行切割;
(八)其他应当采取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一)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二)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及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三)在施工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和沉淀过滤设施,施工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四)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五)道路挖掘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道路挖掘施工完成后及时修复路面;
(六)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七)施工现场铺贴各类瓷砖、石板材等装饰块件的,禁止采用干式方法进行切割;
(八)其他应当采取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