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应当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为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