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一条 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