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关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关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按照海牙协定已确定国际注册日并指定中国的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国际注册日视为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所称的申请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2-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