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关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章 关于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 国际局公布外观设计国际申请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外观设计国际申请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国际局。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3-12-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