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二章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取得个人同意。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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