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法律 发布日期:1999-08-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