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
法律 发布日期:2016-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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