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章 财务与会计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章 财务与会计 第七十条 合营企业设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负责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必要时,可以设副总会计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