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章 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九十三条 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执行。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该合营企业起诉和应诉。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该合营企业起诉和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