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章 工会 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章 工会 第八十六条 合营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协助合营企业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企业的各项经济任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