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章 工会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章 工会 第八十四条 合营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