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设立与登记 第八条 审批机构自接到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