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六章 市场开拓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六章 市场开拓 第三十九条 国家支持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服务外包、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协作关系,带动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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