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六章 市场开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六章 市场开拓 第三十八条 国家完善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