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章 教师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章 教师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