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