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