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五章 企业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五章 企业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合理安排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对职工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男工与女工应当同工同酬。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