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犯其财产。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