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在不改变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吸收投资入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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