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条 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