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二条 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