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 第二节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节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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