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章 罚则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章 罚则 第六十三条 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