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章 罚则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章 罚则 第六十九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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