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章 罚则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章 罚则 第六十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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