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