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