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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