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四章 流通和保护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四章 流通和保护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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