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