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 第二十五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