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检察院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