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五章 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保障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五章 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保障 第四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办案安全。对妨碍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