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对所属单位和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6-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